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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血服务与输血医学研究应注重伦理原则
发布时间:2019-06-28作者:来源:上海市血液中心点击:
世界上每秒钟都有人需要输血,同时也就需要有人献血。这个简单而明确的事实揭示了已成为临床常规的输血治疗具有其特殊性:治疗所用的血液来自于他人的捐献。其实,输血就是临床上最常见的组织移植,随之而来的,是与献血/输血相关的伦理问题,而采供血机构在其中的角色至关重要。为临床提供最安全、最适当的血液和血液成分,是采供血机构的工作职责所在,其所承担的献血服务和输血医学研究实践中的伦理问题不可避免。
2017年6月国际输血协会通过的《输血医学伦理规范》明确提出,任何时候都必须尊重献血者及潜在献血者的自主权和尊严,应当遵循不伤害原则,让献血者可能受到的伤害最小。参与自愿无偿献血的献血者,作为无私奉献的主体,不应承担任何形式的压力和伤害。
血站作为采血机构,时刻以“献血者为中心”,将保护献血者作为首要工作之一,尊重和不伤害献血者、让献血者知情同意、发挥献血者的自主权,服务好献血者是血站生存和立足之本。在科学研究中,对于献血者是一种额外的付出与奉献,研究人员更应注重对献血者的关爱与保护,严格遵循伦理原则和医学誓言,努力做到献血者伤害最小化。
一、输血医学伦理规范的主要原则
(一)尊重原则
尊重原则是最基本的伦理原则,尊重献血者的人格,爱护他们的身体,关注他们的感受,用真诚与友谊回报献血者,是我们工作的基本原则。给献血者提供一个宽敞舒适的献血环境、热情周到的献血服务以及形式多样的献血活动,都是对献血者尊重的具体体现。
对于献血者的基本情况、血液检查结果、血液流向等内容,均属于献血者的个人隐私,血站采用计算机信息化系统严格控制管理,只有授权的专业工作人员才能查阅到这些信息,且只接受献血者本人查询,以上种种制度和规定,从献血者角度,充分保护了献血者的隐私和尊严。
(二)公平原则
献血是一种利他主义行为,有助于增强社会凝聚力,所以献血的能力不应受到不必要的限制,献血的标准也不应以性别、种族、国籍、宗教或社会阶层等有歧视。上海是一个国际化的大都市,越来越多的外籍人士在上海生活、工作,血液中心均以同样的标准欢迎所有外籍友人参加自愿无偿献血。
(三)有利和不伤害原则
有利原则的基本精神是利他、助人。献血者的献血行为是出于利他的一种奉献精神,我们不应也没有理由让献血者承担任何形式的伤害,在献血过程是如此,关于献血的科学研究也是如此。
二、献血服务和输血医学研究应注重伦理原则
无偿献血是血液安全的基石,献血者无偿捐献血液,付出了很多代价,如时间、交通、精力、疼痛,以及献血反应的风险。献血者所捐献的血液被称为生命的礼物,并非言过其辞。为献血者尽可能提供最好的服务,以及遵循伦理原则,是采供血工作的根本要求。
知情同意权是献血者最基本的权利之一,也是最容易被侵犯的权利。在平时的采血工作中,血站工作人员在要求献血者提供个人资料和采血前,应向献血者履行告知义务。告知献血者国家对于献血间隔期、献血量等基本要求、无偿献血者享受的权利、献血的注意事项、献血前后的服务电话、发生献血不良反应后的求助途径等。在告知的过程中,应避免工作人员带有任何功利动机或诱导性,应充分告知并尊重献血者的自主权。
若需要献血者参与医学研究,在开展研究前,就应充分告知献血者关于该研究的目的、意义、方法、参加该项目可能对献血者带来的益处与风险、献血者信息的保密性、献血者的权利等内容,获得献血者知情同意后才能进行相关研究。另外,在研究开始前,就需告知献血者有效的联系方式,若研究过程中献血者出现任何有关项目研究的疑问或不适,均可联系到研究人员。若献血者中途退出也不应受什么形式的约束和惩罚,不应让献血者或研究者承担任何压力。在科学研究中,研究者应采用双盲、编码、密封、专人专柜保管献血者信息资料等方式,尽一切可能保护献血者隐私。
为了临床输血研究,我们可能需要献血者再次抽血检测,这对于献血者来说是一种额外的付出,包括时间、精力和财力,所以研究者更应关爱和服务好献血者,任何环节的疏忽,都容易导致献血者不满、投诉甚至流失,影响输血研究进展甚至无偿献血事业。
为了保护献血者以及保证输血医学研究项目不违背伦理原则,部分研究项目需要伦理审查,伦理审查的最终目的是要加强对献血者的关爱和保护,促进无偿献血事业,同时帮助和促进科学研究的顺利开展,这也是所有血站工作人员和医学研究者的共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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